# 数学星图 · 内容准则

## 一、每一层都由上一层**构造**出来

新对象必须由**已经有的东西**造出来（子集、幂集、笛卡尔积、商集、函数空间……）。

- ⛔ **禁止**用「满足某组性质的对象（同构意义下唯一）」引入新东西 —— 那是
  **公理刻画**，悄悄假设了存在性。判据：这句话在**定义新对象**，
  还是在**陈述已有对象的性质**？
- ⛔ **性质是定理，不是定义**：造出来之后，再把性质作为带证明的定理挂上去。
- ⭐ **唯一豁免**：一阶语言与公式（`def.first-order-language`、`def.formula`）
  是**元层**对象，比 ZFC 更原始。
- **自查抓手**：「用到了却没节点 / 没连边」都违规。

## 二、同一结论只收一份

重复的定理**已合并**。判据：**A 能一句话说成 B（或特例）就不是两个节点。**

## 三、只保留最通用的版本

条件最弱、结论最强的那个；特例写在 `notes` 里。

## 四、星团按「装置」分，不按课程分

星团 = 为了造出某个「能用的东西」而存在的一整套结果；一个团别超 40 点。

## 五、记号

见 `notation.md`；新内容先按它转写再进 packs/。
